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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最新一批传统村落名录再次出炉,对于非遗保护,你有什么话要说?
第五批河南省传统村落名录村落名单公示,一共220个传统村落,其中,洛阳上榜有30个。
这些村庄有的名满天下,有的藏在深闺无人识,比如,洛龙区庞村镇彭店寨村,诸葛镇西山张村,洛宁河底镇河底村,上戈镇庙洼村,故县镇窑瓦村,故县镇隍城村,小界乡苇山村等等。
被列入传统村落名录,当然是个好事,一方面意味着被保护,资金方面的支持,另一方也意味着被开发被打扰。以以往的经历来看,一旦列入名录,往往就会以旅游为纲,开店招商,景点化,公园化,娱乐化,或者农家乐等。千篇一律没啥特色。
既然是传统村落,就是乡村生活、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中国农耕文化的活化石。因此,列入传统村落不能是无度开发的前奏。保护传统村落,也不是只有千人一面的旅游化一条路可走。(洛阳晚报 张宝峰)
村庄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
据了解,《河南省村庄规划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作为今年的“小切口”“小快灵”立法项目,本着简洁高效、务实管用的原则,不分章节,共十三条。该办法规定,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村庄规划实施,进行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村庄,按照城市或镇详细规划进行规划建设。
各级政府、村民委员会等在村庄规划中扮演何种“角色”?办法指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村民参与、专业技术力量支撑的工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乡村规划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庄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村庄规划和建设工作,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组织村民参与村庄规划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的规划和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居住条件,提高村庄公共服务水平。
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加强保护
在征求意见时特别说明,制定出台村庄规划实施办法,不仅是填补村庄规划实施监管空白的需要,也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促进村民有序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记者注意到,《河南省村庄规划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强调对村庄文化的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在村庄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以及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的村庄,未经依法批准,禁止在村庄历史文化保护线内进行迁移、拆除、搭建等影响历史风貌、历史建筑等行为。
在法律责任方面规定,市、县、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依法公布实施村庄规划的;(二)未履行村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职责的;(三)在村庄规划实施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我国历史文化悠久,勤劳勇敢的老祖宗给我们留下来了很多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众多的老字号、非遗项目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工匠精神和优秀文化传统,拥有世代相传的独特产品、精湛技艺和服务理念,形成良好的信誉品牌,具有巨大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价值。让这些珍贵的遗产继承发扬下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很重要。我认为: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一定要制定保护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
政府一定要制定扶持保护政策。从经济上提供支持,从管理上提供方便,禁止吃、卡、要。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要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力度,创新推介方式,不断提升老字号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讲好老城故事,推动当地老字号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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