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潘多拉招商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上海潘多拉招商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影子银行?
影子银行这个概念的出现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美国的“影子银行”产生在上世纪的60-70年代,而这个概念在我国比较火的时候大概在2012年左右,当时因为我国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引发了学界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而影子银行因为潜在的金融危险呢,也收到了国际上的一些关注。
所谓的影子银行到底是什么含义呢,从广义上面来说就是指那些在常规银行之外,通过一些实体活动而组成的信贷中介系统,从狭义上面来说就是指的信贷中介系统中一些存在系统性风险隐患和监管套利的隐患的实体及其活动。
影子银行主要的存在形态就是银行理财产品、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产品以及民间借贷,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些机构就信托公司、小贷公司、投资银行、按揭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私募股权和投资基金等,是不是很熟悉!
最近,好多朋友都在问“影子银行”的定义,主要是因为银监会在今年发布《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里提到了要抓住影子银行及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的重点。
虽说呢,影子银行能够带来更多样的金融服务,促进金融市场的多样化发展,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尤其是去年某些影子银行借助所谓的创新外壳孵化了很多产品,造成了一些市场乱象,所以要求整顿也是意料之中的。毕竟有些影子银行存在不规范、不透明可能风险性很高,而且还有些产品存在法律不清晰、信息披露不充分、虚假宣传等。
影子银行像影子一样比较虚幻,但是又行使着部分银行的职能,不像一般的银行一样直观、透明。这个概念来源于2007年美联储的年度会议上,当时主要针对美国的金融环境和状况,主要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影子银行机构的盛行为美国2008年的次贷危机埋下了隐患。
2011年美国金融稳定理事会认定影子银行是游离于银行的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的信用中介体系。在中国,对影子银行的定义有所不同,银监会2012年报明确银监会所监管的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商业银行理财等表外业务不属于影子银行,但是在实际中,一些为了规避监督和实现监管套利的理财业务和理财产品依然表现为影子银行产品,如银行理财产品证监会的说法与实际情况就不太相符,而P2P和民间借贷等更加可以归结到“影子银行”的范围中。
影子银行与影子银行机构并不完全相同,它还可以指多个金融中介通过金融市场连接构成的业务链条。影子银行的利率不受央行规定的管束比较自由,也更能反映市场状况。传统意义上的银行由于有一套成熟的内部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外部又受到银监会的监管,总体来说金融风险不大,还是比较安全的,而影子银行则不同,内部管理的混乱和外部监管的薄弱共同加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
对于这个问题,首席投资官评论员李睿阳认为:
影子银行代表是众多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的一个术语,它提供类似于传统商业银行但超出正常银行业法规的服务。 “影子银行”一词含有高利贷者的贬义内涵,金融服务行业的许多人认为这个短语具有攻击性,并且更倾向于委婉说“市场化的融资”。
这一定义是PIMCO(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Paul McCulley在2007年美联储(FED)年会上首次提出的。
美国前联储主席本伯南克在2013年11月提出了以下定义:
“影子银行正如通常所定义的那样,包括多种机构和市场,这些机构和市场共同执行传统的银行业务职能 - 但这些职能在外部或与监管机构的传统系统只有松散联系。影子银行系统的组成部分包括证券化工具,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渠道,货币市场基金,回购协议市场,投资银行和抵押贷款公司“。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潘多拉招商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潘多拉招商政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