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招商引资政策兑现申报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招商引资政策兑现申报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集体土地拆迁房屋(无证),会有补偿吗?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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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首先要看您的建房时间,然后是您户口的性质,最后是结合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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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案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一种情况,拆迁方经常会以你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或者相关审批手续不全为由,将该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进而对该建筑予以强制拆除。
被拆迁人面对这种情况都有这样一个疑问“我的房子明明住了很多年了,怎么一到拆迁突然就成了违法建筑?”也有被拆迁人觉得自己的房子确实没有相关证件,觉得自己“理亏”就接受了被无偿拆除。
其实违法建筑与无证房屋,这里面的学问可大了。拆迁方揪着没有证即违法来蒙骗不熟知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往往是能达到以“拆违代拆迁”的目的。在这英淇律师告诉您,其实房屋的证件不全不一定就是违法建筑,也并非要遭到强拆,也并不是都不补偿。
今天为大家讲解到底什么是无证房屋,什么是违法建筑?这类房屋都可以简单的认定为违章从而被无偿拆除掉吗?
对于无证房拆迁,以下三种是可以补偿的:
1、祖宅。在农村祖上传下来的房屋,其房屋是在六七十年代前建造的,即使没有房产证,但其房屋的合法性是无异议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2、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因房屋在农村,08年《城乡规划法》出台之前法律规定并未完善,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管理比较松,法律也并没有明确指出农村房屋需要办理房产证,因此08年1月1日以前是法律的界定,之前建造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3、历史遗留的房屋。在法律和登记制度并没有完善时候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在这期间有房屋补贴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4、对于抢搭抢建的房屋一律不予补偿。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欢迎关注北京京尚拆迁律师!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我国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的无证房,无房地产证也无宅基地证。在面对征地拆迁时,无证房房主能拿到补偿款吗?下面由京尚拆迁律师为大家做相关解答:
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2008年以后建的房子必须办理房产证,不然则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以及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1)房屋在2008年以前建立,在2008年以后也不存在改建、扩建、翻建的情况。这种房屋即使是无证的话,一般也可以获得和有证房屋一样的拆迁补偿。
(2)如果房子系2008年以后建的,包括改建、扩建、翻建的,都要办理房产证,不然如果面对征地拆迁情况,房子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则获得的拆迁补偿是非常之低的。所以如果房屋在2008年以后建的话,大家最好能赶紧找相关部门把房屋的房产证办下来,把房屋放置于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
(3)有很多被拆迁人的房子都在2008年以前建的,但是2008年以后都有改建、扩建、翻建,这种情况,2008年以前建的房屋是可以得到正常的补偿的,但是2008年以后的部分只能按照违建的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祝您解惑,祝您生活愉快!以后有任何土地征收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我们!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都有哪些类型?可以科普一下吗?
首先,明确下核定征收,简单来说就是产生的销售额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缴税,不计算成本,不计算费用,不管你成本多少,人工费用多少,也不管你到底有多少利润,只看你的收入,按企业收入的百分比拿出来进行纳税。
大部分情况分为两种,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
财税〔2000〕91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中有明确说明: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 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 企业虽设置账薄,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三) 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
申报的。
第八条 第七条所说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
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招商引资政策兑现申报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招商引资政策兑现申报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