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物业为业主招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物业为业主招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未径全体业主同意签订的招商合同有效吗?
如果是业主共有房地产,出租招商应当经业主大会授权才能签订合同。未经业主授权,任何人都无权擅自决定出租招商。擅自越权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定程序,合同无效。但是,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业委会要承担赔偿责任。费用由提议越权人和附议越权人共同承担(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有此规定,其他省不了解情况)。
如果经过业主大会授权,由业委会签订的招商合同,程序合法,有效!即便没有经过业主大会授权程序,业委会签订的招商合同,仍然有效!物业公司签订的招商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
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物业有权出租给他人经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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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物业小区配套设施建全,政府对建设规模比较大的住宅小区都规划有商业、幼儿园、通讯设施、垃圾中转站等便民设施,幼儿园就是其中一项地域教育配制设施。那么建成后怎么运作呢,一般有下列几种形式:
一是由于幼儿园基础设施归开发商所有(也有被单位和个人购买),建成后,有实力的开发商自建自办。
二是建成后开发商对外招商办幼儿园。
三是小区建成后全部交接中标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管理,幼儿园自在交接管理服务之中,加之物业公司大部分都是开发公司的子公司,开发商会委托物业公司对外招商出租。
四是即使开发商属下没有物业公司,他也会与小区中标物业公司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综上分析,物业公司只要有委托协议,是可以对外招商出租的。
不知满意不,供参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物业为业主招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物业为业主招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