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招商拆分物业 央企招商拆分物业合法吗

栏目: 招商物业 编辑: 瑞特招商网 浏览量: 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央企招商拆分物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央企招商拆分物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区物业可以分开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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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招商拆分物业 央企招商拆分物业合法吗

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的物业小区,水电汽暖网排污道路绿化消防设备设施都是相统一的,功能设计都是相关联的。如消防主控台只有一个,配电主控室一般也是一个,大物业区设正门副门消防门各一,消防用水是全区贯通,都是不可分的。如若人为把物业小区拆分,你要承担以下后果:

一是人为拆分物业小区违犯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的有关法律和规定,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与小区私搭乱建,违规建设一个性质。可以说政府和大部分业主不会支持这种行为。

二是小区一旦折分,会成几何数上升到拆分N块,业主各自为占,局面不可想象,圈地占路乱建可能引发大动乱。

三是谁拆分谁要承担拆分后的严重后果,如道路堵断不利战时、地震时人员疏散;小区失火消防车进不去、救不了;排污不畅、自来水爆管小区公共设备设施被淹,业主家被淹,地上地下汽车被淹;影响电力燃气抢修等,若造成严重后果,当事人不但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造成严重的恶牲重大事故的还有可能坐牢甚至倾家荡产。

建议网友:网络讨论要懂法知规,社会、国家是一个大家庭,物业小区业主虽来自四面八方,但也是一个大家庭,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物业公司与业主只要心平气和的谈,总能化解。说的不对,批评指导。供参考。


物业公司收“蹭暖费”合法吗?你怎么看?

谢邀!我们南方没有专门的热力供暖商,小区自开供暖锅炉的也基本没有。我们南方冬天取暖大部份还是各户自己的冷暖空调,电热油汀、红外线电热器等。北方供暖有专业供暖公司,一般都是他们直接对各用户,与小区物业无关。而较大的小区若有单独锅炉房由小区自已向业主供暖,则不论业主是否成为其用户,整个供暖系统都得运行,其热气会沿管线散失,适当收取蹭暖费也说得过去,但需经物价部门审批后执行。

  • 先明确一点,暖不是物业供的,这事可以和物业没有一毛钱关系。有的小区就是市政供暖。

  • 就算是物业给供暖,也是代为进行的。代开发商进行的,开发没交并网费,小区暖气接不到不到市政热网上去,所以开发商建个锅炉房,省钱的办法。然后叫物业给帮着烧烧炉子,当然供暖费这个时候给物业公司,也有的小区开发商单独找别的单位给烧烧炉子,供供暖。然后把钱给别的公司。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

  • 虽说物业的名声很臭,(物业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挨骂的,这个好像已经成为物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这里不讨论物业怎么挨骂的问题,也不讨论骂的是否合适的问题。)但是把供暖这个锅一定叫物业背上,也不太合适。

  • 业主签协议的时候,一个是物业协议,一个是供暖协议。签署单位不一定是一个公司。

  • 至于说供暖单位收“蹭暖费”,实际是供暖管网运行费。

  • 在一个小区里,不管单个业主用不用暖,设备是一定要启动的,全套管网系统不能因为谁而少转几天。这里的运行费用,还是按照百分百的业主使用费用在运转。(市政供暖的换热站,或者小区自建的锅炉房。)热网也是要全部运行的,只是到了不用暖的业主家门外的供暖截门处,用暖的,开截门,不用暖的关截门。

  • 所以,不管用不用暖,管网运行费是一定要交的。这个在整个供暖费里的比重是不低的。

  • 至于说有的地方收的多,有的地方收的少,是因为都没有精确计算过,只不过是拍拍脑门,定个数就算完事了,(拍拍脑门不是不负责任,而是实际上就是精算师也算不清楚到底该打几折。这个是真的!!!因为变量太多,算不明白的)然后按照这个数打打折。

  • 至于说一点不交,那是绝对不合适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央企招商拆分物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央企招商拆分物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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